1月19日,本年度全国研究生考试开考,120万考生步入考场,进行了人生又一搏。与此同时,考场内外的作弊事件也接二连三地传出:山西一下子有10个考研(Q吧)作弊团伙落网;广东出现“作弊小组”利用对讲机在考场内外传送答案……
这些已不再强烈刺激人们神经的消息似乎已不再成其为新闻——作弊与考试如影随形的现象令人感叹与无奈,作弊事件屡有发生,且手段不断翻新。
此时,社会呼吁多年的《考试法》似有破冰之势,日渐浮出水面。
以法律约束、制裁各类考试作弊行为,正是这部法律之剑锋所指。
考试大国急需考试法
日前,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介绍,中国是名副其实的考试大国,但考试法律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然而,种种迹象表明,《考试法》的制定正在提速。
2007年12月底,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透露,我国的《考试法》正在拟定中。
引人注目的是,2008新年伊始,教育部公布工作要点,加快起草、修订《考试法》等多部法规被纳入议程。
2008年1月22日,教育部邀请多名法学专家参加了一个关于考试法草案研讨会。参加论证会的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称,“考试法的出台具有迫切性和现实性,现在的考试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制度,谁都可以举行,对于考试的程序、结果、效力等急需进行统一和规范”。
杨立新教授介绍,在此次论证会上,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有关考试设置的法律权限问题上。
据悉,教育部将于近期就考试法草案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并建议抓紧工作,尽早报国务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