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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的公开道歉信。 图片截自温州某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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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近日,一网民在温州某论坛发布了“白天是幼儿园老师,晚上是KTV小姐”的帖子,指名道姓地将矛头指向了市区某幼儿园的老师陈某。此帖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事后,自称被恶意扣上“小姐”帽子的当事人陈某来本报“申冤”,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昨天,经警方调查,恶意散布信息的人,竟是其前男友李某。
网帖:白天做老师,晚上做小姐?
“陈小姐,请问你的出台价是多少?”元旦当天,陈某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接下来几天,类似的短信竟不断“袭来”。
陈某先是感到莫名其妙,后在网友的提示下登录温州某论坛一看更是大为震惊。一篇名叫《白天是幼儿园老师,晚上却在KTV做小姐,这样的老师你放心把你孩子让她教吗?》的帖子矛头直指陈某。发帖人“黑道世道”还在帖子中公布了陈某的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
“完全无端捏造!”陈某看完此帖后愤怒之极,“我一直老老实实工作,朋友圈子也很简单,到底是谁想败坏我的名声?”
陈某:发帖ID的实名与我前男友同名
该帖子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点击量达到26767次,近300人跟帖。
事发后的那几天,陈某的工作和生活全被搅乱,心情跌落至谷底,亲朋们也感到很疑惑,总是问她是否与人结怨。令其更无法接受的是,发帖人详细资料中的手机号码竟和其前男友李某的一样,而且发帖ID的实名认证名字也正与李某姓名相同。
据陈某介绍,她和李某曾是初中同学,因性格不合于去年6月分手,之后李某多次找她要求复合,其都当场回绝。她不敢相信,一段不愉快恋情的结束,竟会带来这样的人格侮辱。
“发帖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造成我精神上的极大痛苦。”12日下午,陈某来到本报讲述经历,多次声明以人格担保自己的清白。为了保全网络证据,前天上午,陈某来到温州市中信公证处申请“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准备向法院起诉。
幼儿园:陈某爱岗敬业
昨天,记者来到陈某所在单位市区某幼儿园了解情况。
该园负责人表示,陈某是个文静、爱岗敬业的老师,学生和家长对其评价较好,此事对于刚毕业不久的她打击很大,几天下来,她明显消瘦了。另外,这给幼儿园的声誉也造成了影响。
该负责人表示,事发后陈某无所适从,同事和学生家长们纷纷帮其向法院、律师咨询有关法律法规,其本人也准备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合法权益。
派出所:确是其前男友所为
鹿城公安分局水心派出所接到陈某报案后迅速立案调查。
昨天下午,警方传唤发帖人李某。李某对其在互联网上捏造事实、指名道姓恶意侮辱陈老师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称,其找陈某复合遭拒后怀恨在心,想通过上网发帖宣泄,但并不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
经办此案的陈警官表示,互联网虽有隐身匿名的特点,但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和个人言论如不遵守法律法规,任意侮辱他人或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会追究刑责。
昨天下午,深感悔意的李某已在网上发帖,公开向陈某道歉。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调查。
提醒:遭遇类似事件要及时保全证据
如今,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侵权案件逐年增加。诸多侵权者认为网络是虚幻的,即使发些过分的帖子,可随时删除、修改,因此往往口无遮拦。同时,大多数市民面对被人网络恶意侮辱、诽谤时也往往手足无措。遇到类似事件,我们究竟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温州中信公证处王剑波主任表示:近几年,“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呈明显上升趋势,正日益成为我市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青睐的取证方式。侵权当事人一旦发现此类网络证据,虽然也可通过打印、摄像等办法采集电子文件保存起来,但难以被法院认定或者采信。而由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的证据,与法院依靠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具有同等效力。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王晓冰主任认为: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在网上发贴虚构、散布涉及对方个人名誉和人格权的文章,而且还在侵权文章中披露陈某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使公众偏信其一己之言,给对方的工作、生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发帖人主观上有侵害原告名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侵害行为,其行为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发帖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遇到类似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或网监报案,并及时去公证处保全证据。记者 高兴 通讯员 陈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