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两小时,学校管

2019年03月04日 08:38:08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 查看评论 手机看新闻 字体:
核心提示:孩子3点多放学,家长5点多下班,这一两个小时的“真空期”,由学校来托管。

  本报讯(记者潘舒畅)孩子3点多放学,家长5点多下班,这一两个小时的“真空期”,由学校来托管。备受关注的《关于做好小学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近日出台,今后,全市范围内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小学都要开展课后托管服务,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每天约两个小时。

  目前,校外机构提供的托管服务普遍存在设施简陋、收费偏高、服务管理质量偏低、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有的还存在安全隐患。为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温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出台“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小学托管服务主要面向市区、县城和建制镇(含街道)的公办小学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托管有需求的学生。学校开展托管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学生自愿参加托管服务,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程序进行。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每天约两个小时。

  《意见》要求,托管服务依据实际人数组班。各小学要严格控制组班人数,原则上每个托管班学生不超过40人,可采用跨年段、跨班级等形式组班,每个托管班至少安排1名老师管理,托管期间学校安排中层及以上干部值班管理。

  在服务内容上,则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在校园内开展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面向全体学生的拓展性课程和部分学生参加的校艺术队、体育队等不属于托管服务范畴。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不得将托管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把托管服务异化为“培训班”“补课班”,严格做到不集中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在经费方面,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适度财政专项补助、合理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适当向家长收取托管服务费等相结合的成本分担方式。服务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我市不少小学之前就已经开展课后校内托管服务。特别是鹿城,早在2009年就推出类似的服务——“四点钟学校”。近日,两所市直属小学——市籀园小学、市实验小学,也正式开始提供托管服务。

[编辑: 林夕榆] 
关键词:
转发到:温网微博

相关专题:

广告刊例 浙ICP备B2-20070215 国新办发函2006.78号 广告热线:0577-88096612 E-mail:1240597213@qq.com

温州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