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中招生特长加分项目公布
共23项,个人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可加6分
本报讯(记者潘舒畅)昨日,温州市教育局公布我市2019年高中招生特长加分项目。今年的加分项目共23项,涉及体育、艺术、科技三大类比赛,个人获省级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可加6分。值得注意的是,从2021年起,高中招生将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类获奖加分政策,初中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方面获奖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体现。
根据通知,加分项目以体育类居多,省、市、县三级项目共有15项,艺术类、科技类各有4项。其中,体育类项目包括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篮球联赛、2018年温州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秋季联赛等,艺术类包括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绘画(含剪纸)、书法、篆刻、摄影、立体造型比赛,2019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比赛等,科技类包括第二十四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温州市第二十一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等。具体项目可关注“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各类特长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登记,按考生报考号顺序造册,附获奖证书原件或市、县教育局文件,由学校统一于5月31日前报送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市局直属初中报送市局直属学校中招办),经中招办审核后,在校内公告栏或校园网公示一周。不在原籍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需将加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户口所在地中招办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此前发布的《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考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可加6分;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可加4分;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市直)一等奖,可加2分。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