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对这些幼儿园开展专项治理

2019年07月04日 08:54:40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 查看评论 手机看新闻 字体: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城镇公共服务水平,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治理范围为全省各地不符合要求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城镇公共服务水平,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治理范围为全省各地不符合要求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类型分为4种:

  规划问题

  对未列入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镇小区没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的,按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旧城区改造、“三改一拆”、易地扶贫搬迁、新城开发等,修订完善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此项工作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应建未建问题

  对照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小区应当建设配套幼儿园而没有建设或缓建、缩建、停建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此项工作原则上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规划和设计,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建成未移交问题

  对已建成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移交当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需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今年6月底前明确具体移交方案;需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未办成普惠园问题

  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建成,但未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要于今年8月底前整治完成。

  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后,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办成公办园的,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已建设配套幼儿园但实际没有办成幼儿园而挪作他用或空置的、没有完全举办幼儿园而将部分园舍改为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此项工作原则上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收回,2020年8月底前投入使用。□浙江发布

[编辑: 林夕榆] 
关键词:幼儿园 治理 城镇 小区 配套 全省各地 关于做好 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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