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年内新增50家婴幼儿照护机构

2020年09月11日 10:03:41 来源:温州新闻网-温州晚报 查看评论 手机看新闻 字体:
核心提示: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我市在今年内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50家、婴幼儿托位1250个以上。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40家。

  晚报讯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我市在今年内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50家、婴幼儿托位1250个以上。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40家。

  昨天,市卫健委基层妇幼处负责人对该方案进行解读。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将按不少于4个托位/千人纳入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纳入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公办幼儿园托班收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等。

  按照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由婴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供应用房三部分组成,其中的生活用房应设置用餐区、睡眠区、游戏区、盥洗区、储物区等。该类机构的负责人也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或卫生健康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达到合格成绩。

  方案要求加强婴幼儿照护机构公共安全监管。如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安装视频监控,并实现全覆盖;实行24小时设防,监控录像资料保存90日以上。方案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晚报记者 王亮

[编辑: 林夕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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