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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21年小学生(幼儿)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2021/07/27

为切实解决小学生(幼儿)暑期“看护难”问题,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关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和国家、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浙江省文明办《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春泥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南》和我市实际,市教育局联合发改、财政、人社、团委、妇联组织开展小学生(幼儿)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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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力破解暑期“看护难”问题

试点开展基于区域家长需求,以学校(幼儿园)为主阵地,解决部分家长暑期“看护难”问题。各地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共青团、妇联、社区等要积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创造条件、完善政策,合力做好小学生(幼儿)暑期托管服务。

二、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四大原则

(一)自愿原则。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优先照顾双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暑期看护有困难的家庭子女。

(二)志愿原则。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并给予适当补助。共青团组织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暑期托管服务并配合开设党史教育等课程,妇联吸纳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志愿者参与托管服务或提供课程菜单。

(三)公开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主动公开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场所、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公益原则。暑期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采取财政补贴、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学校(幼儿园)不得违规收费。

2021年温州市小学生(幼儿)

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问答

Q、暑托服务工作开展的范围?

A、2020学年小学1-5年级、幼儿园小班至大班暑期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的学生。允许非本校和非本地学籍小学生报名参加,以解决部分在外读小学生暑期在本地托管需求。幼儿园可视情况自主决定暑托报名范围。

Q、暑托班时间、地点、班级人数怎么安排?

A、开展时间原则上截至至8月20日(不含双休日),每天8:30—17:30,可根据不同需求作适当调整。试点场所原则上设在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低楼层教室,配备空调),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设立,兼顾城区、乡镇、园区、商圈等各聚集类型的托管需求。小学生暑期托管可利用现有“1+X+Y”布局与运行机制下的学生实践基地,也可根据实际协调利用校外场地,如文化礼堂、党群服务中心、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相关场所须符合校园安全防范相关标准。根据需求和报名实际,小学暑期托管尽量按年级段设班,且不超过40人/班。幼儿园视情况可设年龄段班或混龄班,一般不超过30人/班。

Q、暑托班人员配备如何?

A、1.服务点负责人:1名(服务点所在学校、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

2.班主任:每班1-2名(在职教师,幼儿园需配备2教1保);

3.志愿者:每班不少于2名(由共青团组织、妇联招募的包括但不限于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幼儿园可视情况配备;

4.安保人员:1-2名(服务点原安保人员);

5.校医或保健医生:1名(服务点原校医或区域内统筹安排)。

Q、暑托班服务内容和课程设置?

A、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小学可提供适当科技、艺术等特色课程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课程组织实施建议安排开班仪式、结业仪式,“童心向党”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党史教育、价值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道德讲堂、劳动教育、音体美教育、安全教育、网络素养教育、观看微电影、辅导完成暑期作业,以及社团活动、经典阅读、科普教育、素质拓展、中华传统体育、STEAM教育、发明创造、山水田园课程、手工制作、科技展览、非物质文化课程、生涯规划课程等,并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共青团组织可协助开设“流动少年宫”“流动科技馆”以及相关课程。幼儿园开展多种多样的游戏活动。

Q、暑托班如何收费?

A、坚持“自愿、公益”的原则,采取财政补贴、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课程、师资等实际情况以县为单位制定收费标准。幼儿园暑期托管收费按照《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温发改费〔2013〕250号)精神执行。暑托班可以为学生提供午餐,费用由家长承担。家庭困难学生免收托管服务费。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ducation 编辑:孙晓青责任编辑:董晶亮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