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调整 鹿城区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温州晚报2021/08/25
昨天至本月30日,鹿城区发改局就该区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一、各民办学校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元/生·学期):
1.华文艺校:学费1.25万±20%。
2.白鹿外国语学校:
(1)学费:小学:1.3万元±30%;初中:1.5万元±30%。
(2)住宿费:2000元。
3.慧才小学、龙方益民学校、潘岙慧才小学、鸿源小学四所学校学费标准调整为2500±20%。
二、新标准执行时间:2021年秋季招生起执行。
三、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鹿城区发改局称,《鹿城区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系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温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浙价法〔2018〕8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补偿教育成本、住宿成本,并适当考虑市场需求和鹿城区经济发展水平拟定。□北山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