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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方案确定

温州都市报 2021-09-17 08:49:33
 近日,市教育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就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近日,市教育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就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方案要求,坚决落实“双减”精神,按照从严审核、依法办理、优化服务的方针,原则上2021年底前完成统一登记工作。对于举办者未选择非营利性法人登记,又不主动停止培训活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属地教育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

  方案明确,针对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分别采取相应处置方案:

  现有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培训机构,修改章程,补充签署登记事先告知书和捐资承诺书,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继续办学。

  现有营利性培训机构。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登记为企业法人的营利性培训机构,按照举办者自愿申报的原则,可选择继续从事学科类培训或者转型从事其他培训。

  选择继续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机构,须在2021年10月20日之前向属地教育部门提交申请。经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组织财务清算、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预核名、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注销企业法人登记等程序完成转登记后继续办学。

  选择转型从事其他培训活动的机构,分两类处置:一类是从事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的复合型机构,可通过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变更经营范围,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后继续依法从事其他培训活动。第二类是原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如选择转型从事其他培训的,凭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注销文书、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和经营范围变更申请相关材料,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后继续开展培训业务。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教育频道 编辑:孙晓青责任编辑:董晶亮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