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招募!心理健康服务,我们需要您!
为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力求向全市青少年提供更加优质的心理健康服务,现长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希望更多具有心理相关专业背景、有相关从业经验、有意愿参加心理志愿服务的人员加入我们,共同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更专业全面的服务。
招募岗位
心理科普宣教、心理咨询、心理援助志愿者
招募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恪守职业道德。
(二)热爱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年龄18岁以上、善于沟通、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服从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市精卫办的统一安排。
(三)身体健康,能保证在承诺的时间内参加公益服务活动。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国家认证二、三级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证书,并从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时间2年以上。
2.高校/医院临床心理工作者或退休工作者。
3.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证(A证或B证)或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质,且从事心理咨询时间3年以上。
4.心理学、精神卫生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在校学生。
(五)参与过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或者具有心理援助、接听心理热线等经验的优先考虑。心理协会、心理团队成员优先考虑。
(六)愿意接受以下基本工作要求:
1.志愿者的工作属公益性工作,按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管理。
2.志愿者的工作属于心理咨询领域,按心理咨询的专业伦理、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管理,包括接受培训和督导,参加有关研讨交流。
3.不得与来访者建立除志愿服务关系外的任何其它关系,需要转介的按相应规定进行。
4.自行协调好本职工作和个人生活与志愿服务之间的关系,按协商排定的时间工作,无特殊情况不随意变动。
保障激励
1.市精卫办为志愿者提供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2.持证志愿者纳入统一管理,记录志愿服务时长,享受相关权益。
3.经考核评估业绩突出且持有国家认证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志愿者,市精卫办将协调相关医疗机构为其优先安排科普宣教、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
4.经考核评估业绩突出且持有国家认证心理治疗师证书的志愿者,市精卫办将协调相关医疗机构为其开通线上/线下门诊服务。
5.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定期对优秀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进行通报表扬。
招募流程
温州市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为长期招募,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志愿者报名后,对志愿者情况进行核实,综合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从业经历择优录取。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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